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消息,为落实中美经贸会谈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今日(12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於对原产於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徵关税的公告》规定的加徵关税措施,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徵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徵关税税率。(wl/j)相关内容《即日市评》内地财新5月PMI逊 恒指吐 科网股造淡